关于产品正确推广宣传的重要通知



各代理商、经销商:


本公司一直秉承以产品为导向,依法有序开展业务,结合国家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,诚信自律、合规经营,为规范市场行为,本公司再次做如下重申:


1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、医疗单位、学术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名义,或以专家、医务人员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;


2、严禁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;


3、严禁夸大产品功能、功效开展业务;


4、严禁以诱导消费者的方式销售产品;


5、严禁利用欺骗手段蒙蔽消费者


若因上述虚假行为开展业务造成的纠纷及产生的法律后果,由责任人承担,


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。


    特此通知!

山西琪尔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


2018年12月28日